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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理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双凤桥街道调委会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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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桥街道调委会第三方调解室正在开展调解 

本报记者胡瑾 摄

  幅员面积34.5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近25万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共计731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双凤桥街道辖区出现了大城小乡、有居有村、亦工亦农的发展格局,形成了租赁户多、流动人口多、农转城人员多、矛盾纠纷多的社会结构,社会治理难度大,城市管理任务繁重。

  面对重重困难,双凤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创新矛盾化解机制,2015年5月率先在我区建立起第三方调解室,聘请退休法官、人社局退休干部作为首席调解员,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34件,成功调解2133件,成功率达到99.93%,涉案金额达3520.52万元。今年5月,该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把握问题焦点,调处措施得当

  “问题不解决,我就不缴物业费!”今年9月,双凤桥街道第三方调解室调解员、退休法官苏定全和陈泽礼接到一起棘手的物业纠纷:某小区的业主曾某因楼栋电梯使用问题拒缴46个月、约5000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收取未果后,向街道第三方调解室申请调解。但在第三方调解室发出书面调解通知后,调解员却接到了业主曾某这样的回复。

  为妥善及时有效化解该起纠纷,调解员先亲自到业主曾某所在小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初步掌握事实后,再通知涉事业主、物业公司负责人到第三方调解室进行调解。曾某表示,他是该小区14栋顶层的业主,由于开发商改造楼栋结构,隔壁13栋的电梯口从路面移到了14栋旁边的平台,导致许多13栋的居民为节省时间而频繁使用曾某所在楼栋的电梯。“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孩子上放学的时候,等电梯都要等十多分钟,我们向物管反映,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这个物管费让我怎么交!”曾某在调解室大倒苦水。但物业公司也很无奈,他们表示,改造楼栋结构是开发商私自进行的,物业公司没有办法左右,他们不应该担责。

  面对纠纷两方,调解员陈泽礼先从法律层面为双方分清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再从正面引导,给业主和物业公司摆道理,搭建双方良性沟通的渠道;最后站在人情角度,劝大家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经过调解,该起纠纷顺利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书面协议:物业公司为14栋居民配置电梯卡,业主曾某一次性缴清拖欠的物业费。

  此案只是街道调委会第三方调解室众多调解案件中的个案,据统计,自街道成立第三方调解室以来,已受理并成功调解疑难复杂物业纠纷等390余件。

  普法调解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除了物业纠纷,劳资纠纷的化解也是街道的一大难点。”据双凤桥街道司法所所长吴洪奇介绍,为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街道调委会对聘请的调解员作了明确分工:退休法官苏定全和陈泽礼负责物业纠纷调解,另一名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退休干部田正富则主要负责劳资纠纷。

  相比物业纠纷的琐碎,劳资纠纷更多是直接牵涉当事人经济利益。“企业要搬迁,职工的经济赔偿不到位,职工就到我们这里寻求帮助。”田正富告诉记者,他来到第三方调解室后接到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一起由于企业搬迁引起的职工赔偿问题,涉及职工183名。在调解现场,职工一口气列了18项诉求,田正富和搭档们用法律一一为他们解答——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无理的、哪些是可以通过正当程序争取的……用时一个多月,最终圆满解决了赔偿问题。

  “社保费停了两年了,工资大半年都没发了!”今年,辖区某汽配公司86名员工先后分两批到街道第三方调解室申请调解维权。原来,由于环保问题,该公司生产量逐步减少,导致无法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费。了解情况后,第三方调解室积极协调区人社局、地税局、经信委等部门,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证据核实、分析研判和沟通调解,最终为员工解决了约380万元赔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田正富对劳资纠纷涉及的法律条款,脱口而出。“辖区有很多企业,为快速有效处理劳资矛盾纠纷,劳动法律法规必须熟记于心。”记者了解到,在专职调解员的参与下,双凤桥街道调委会第三方调解室目前已成功处理劳动纠纷90余件,涉及员工1000多人,涉及金额1600多万元。

  积极探索新思路,“走出去”服务群众

  在矛盾纠纷调解应对中,街道调委会第三方调解室进行多样化探索,推出“服务式”调解思路——把被动调解变为主动调解,“走出去”主动发现问题、解开心结、服务群众。

  记者了解到,第三方调解室除三名首席调解员外,还有六名调解员、一名法律顾问。“调解员在没有处理案件时,就到村、社区、企业走访摸底。”吴洪奇告诉记者,按照“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的原则,调解员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就会立即赶往现场处理,及时平息事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样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去年,调解员在瓦房社区走访中了解到,辖区一渣厂污染环境,附近数十名群众反映强烈,他第一时间向第三方调解室反映,随后,第三方调解室主动对接区级相关部门,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渣厂同意搬迁,为渣厂提供租地的农民拿到了应得的租金。“调解员来调解,我们放一百个心。”受“脏、乱、差”环境困扰的居民在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后说道。

  “第三方调解室的建立,成功将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吴洪奇告诉记者,目前,街道正在整合各方资源,将在第三方调解的基础上,推进“518(“我依法”谐音)法律综合服务超市”试点工作,形成组团式人民调解服务联盟,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