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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试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区38项行政许可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 柯雨)近日,区政府下发文件,根据市政府《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文件精神,今年我区将正式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此举标志着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将进一步得到解决。

  “证照分离”,是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许可类证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经营主体只需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仅是办理顺序的调整,更体现了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渝北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分工方案》,2018年1月1日起,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区县许可事项)等事项将取消审批,全区38项行政许可事项将进行清理规范。

  针对许可事项的不同,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分五种情况推进试点,一是取消审批,二是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五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的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2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15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8项。

  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将为多个行业带来利好消息,以餐饮业为例,今年起,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不再实施行政许可,而是实施非许可性质的登记管理。这意味着,踏入“小店”创业的门槛大幅降低。

  在开放登记、便利群众基础上,后续监管如何跟上?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综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等有关要求。简单来说,就是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在“该管”之处,当好市场“守护人”。

  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区试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积极意义不仅在于放宽市场准入,更在于为转变监管方式明确了方向,从过去的“重审批”转为“重监管”,进一步优化渝北经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