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云霄 通讯员 翁梓铱)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须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近日,区交委依照“水十条”要求,积极治理船舶污染。
在治理过程中,区交委明确制定了年度船舶环保设施安装改造和客渡船拆解退市计划,编制了实施进度安排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停靠于洛碛码头的5艘趸船中的4艘设置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打包收集设施,对其中一艘过河趸船厕所进行了封堵。督促使用专用船舶进行接收、转运船舶垃圾和污水工作,落实重庆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该委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增船舶码头,开展船舶及码头污水、垃圾治理。对辖区船舶垃圾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了餐饮船舶和旅游船舶的垃圾处置记录情况检查,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此外,严格水运市场准入机制,新建船舶一律要求环保设施达标。基本解决御临河水域的采砂船的油污问题。今年以来,共计出动520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15艘次,共计发现隐患5处并全部整改完毕。